教育部來文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」部分規定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以臺教社(三)字第1142400921A號令修正發布。
教育部 函
主旨: 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」部分規定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以臺教社(三)字第1142400921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二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終身教育司許科員,電話:(02)7736-569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