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学务处原住民族资源中心征聘专案专员
| 项 目 | 内 容 |
| 招聘讯息 | 【原住民族学生资源中心专任助理(约聘)】乙名 |
| 应聘条件 | 1.教育部认可之国内/外大学毕业,以具了解原住民族文化者为优先或具原住民身分者。 (可检附族籍证明文件或相关事务工作证明) 2.具撰写教育部计画内容及规划办理原民活动之能力。 3.对原住民族教育、活动以及原住民族学生辅导相关工作具高度热忱者。 4.熟谙电脑文书及其他应用程式(含Word、Excel、Power Point) 制作会议简报技能、处理能力。 5.具良好沟通协调能力、工作态度主动积极、重视团队合作及良好情绪管理能力,并能配合工作需求,办理相关活动。 |
| 业务内容 | 1.协助规划与执行高教深耕附录2原资中心计画。 2.协助撰写及办理教育部、原民会相关计画。 3.推动全民原教相关活动。 4.执行原住民族学生生活、学业与职涯辅导相关活动。 5.办理原民生关怀辅导与追踪。 6.办理原住民谘询委员会议。 7.规划与执行中心会议、讲座课程与文化活动。 8.原住民学生社团辅导。 9.原住民奖助学金业务。 10.原资中心网页维护及更新。 11.其他临时交办事项。 |
| 薪资 |
1.月薪36,759元/月,以学经历叙薪。 2.年终奖金1.5个月(按任职比例)。 ※劳、健保福利、寒暑假上班依学校人事室规定。 |
| 聘 期 | 工作期间: 自到职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,并视教育部计画核定情形延长聘用年限。前三个月为试用期,若无法胜任,聘任单位得以提早终止契约。 |
| 工作地址 | 新北市深坑区北深路三段152号 |
| 应附资料及证件 |
1.履历表(含自传)。 2.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影本。 3.其他证明文件。 |
| 报名甄试方式 |
1.应征者请将履历表(含自传)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影本,及其他证明文件,寄(送)达本校,逾期不予受理,亦不予抽换。
收件地址及收件:
地址:222-新北市深坑区北深路三段152号人事室。
2.联络人:刘嘉雯老师,电话:(02)8662-5857
3.请注明「应征原住民族学生资源中心专任助理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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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甄试日期及地点 | 甄试日期及地点:书面审查合格者,另以电话通知面试事宜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