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转知经济部114年11月20日公告「外国特定专业人才具有经济领域领域特殊专长」修正草案
教育部 函
主旨: 转知经济部114年11月20日公告「外国特定专业人才具有经济领域领域特殊专长」修正草案,请查照。
说明:
一、 依经济部114年11月20日经审字第11420981882号函办理。
二、 针对旨揭修正草案内容,如有问题或修正建议,请迳洽经济部承办人:周侑齐;电话:02-33435700#737;电子信箱:ycchou3@moea.gov.tw。
